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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登记注册、变更、年检
(一)法律依据
1、国家工商局1996[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
2、市政府1999年11号《北京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3、国家工商局1997年76号《商品交易市场年度检验办法》
(二)工作流程
1、市场登记
领市场登记表-查名称-填表-区工商分局初审-市工商局审批-颁发市场登记证-公告(由市工商局统一发布)
2、市场变更
提交申请报告-领市场变更申请登记表-填表-区工商分局初审-市工商局审批-换发市场登记证-公告(由市工商局统一发布)
3、市场注销
注销申请-领市场注销申请登记表-填表-区工商分局审批-市工商局审批-发市场核准注销通知书并收回市场登记证-公告(由市工商局统一发布)
(三)需提交文件
1、市场登记注册须提供文件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
(4)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说明;
(5)市场功能设置平面图;
(6)市场管理章程;
(7)市场负责人任用及身份证明;
(8)联办协议;
(9)市场消防许可证
2、市场的变更及注销
市场合并、迁移、分立、撤消以及改变其它登记事项,开办单位持相关批准文件在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1)变更应提供的文件
(a)市场变更申请登记表;
(b)市场登记证;
(c)变更事项的有关文件
(d)市工商局规定的其它文件
(2)市场注销应提供的文件
(a)市场注销申请登记表;
(b)市场注销申请书;
(c)市工商局规定的其它文件。
(3)市场年检
(a)年检报告书;
(b)市场登记证;
(c)主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d)市工商局规定的其它文件
(四)受理部门:工商局分局市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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