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 工商注册政策法规 内资企业注册工商法规 外资注册工商法规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专项审批 工商注册联系我们
上海工商网
 
工商注册热点关注
·企业查名 ·注册资金验资
·开设帐户 ·企业设立登记
·企业变更 ·企业注销登记
·企业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
·购买发票 ·分公司的设立
·增资增项  
 
代理记帐
· 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
· 代理记帐的服务收费
· 相应的税务代理服务
 
工商注册税务常识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契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税
   

工商注册友情连接
 ·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招商网
 ·上海工商行政局
 ·上海财税网
 ·上海市外经贸委
 ·上海厂房网
 ·上海商铺网
 ·创业加盟网
 ·公司注册网
 ·项目投资网

通用网址:上海工商注册


非禁放区建立烟花爆竹生产单位、销售网点

审批程序:申请单位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复审后,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主管副总队长审定

一、受理
条件:
1、建立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申请材料(1)主管部门批件;(2)上级单位批件;(3)有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的厂房图纸;(4)厂区周围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北京市非禁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京政发〔1986〕156号文件,根据1997年市政府12号令修改,第五条)
标准:
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将申请材料报审核人员。给予申办人受理单。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将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报上一级备案。
时限:7天

二、审核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本岗位负责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验收申请材料。
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提出同意批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中止审核,退受理人员。
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复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签署复审意见后报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报上一级备案。
时限:6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负责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主管副总队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照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6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有关文书,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4个工作日内完成


各服务中心电话:浦东 021-58360860 徐汇 021-64812315 普陀 021-62992277 卢湾 021-51036028 静安 021-62496048
上海工商注册网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