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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短期)签证须知
须向使馆提供的材料有:
l、 招聘保证书原本及复印件三份(15天以上需办理在留资格认定书 )
注:保证书为固定格式;需加盖会社及保证人印章;滞留预定表必须说明每天的行程安排、活动地点、接待单位、宿泊地、及联系电话;日程需定为使馆受理后八个工作日以后,若过期可由日本本土传来带传真号的滞留预定表作为原件递交
2、任务批件复印件一份
3、签证事项表一张
4、团组名单一份
5、每人填写入境申请表两张(粘贴照片两张)
6、若对方股票未上市需提供当年的“法人登记眷本 ”原件及复印件
7、如系“研修”,还需“研修计划书”及“研修合同书”
正常情况下,签证授理时间为八个工作日,若未签下则为停办或打入“老办法”;日本签证没有提前签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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