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 工商注册政策法规 内资企业注册工商法规 外资注册工商法规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专项审批 工商注册联系我们
上海工商网
 
工商注册热点关注
·企业查名 ·注册资金验资
·开设帐户 ·企业设立登记
·企业变更 ·企业注销登记
·企业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
·购买发票 ·分公司的设立
·增资增项  
 
代理记帐
· 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
· 代理记帐的服务收费
· 相应的税务代理服务
 
工商注册税务常识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契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税
   

工商注册友情连接
 ·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招商网
 ·上海工商行政局
 ·上海财税网
 ·上海市外经贸委
 ·上海厂房网
 ·上海商铺网
 ·创业加盟网
 ·公司注册网
 ·项目投资网

通用网址:上海工商注册


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申办

注册的非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凡属工作需要均可向区外事办申请办理公务出国(出境)手续。因私出国 的审批由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统一受理。

(一)申办程序
申请人持外方邀请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表格,表格填写应严肃认真,不可隐瞒事实。
个人情况表应由申请者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并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负责人于表格背面相应栏中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 申报材料
申请人携已填申请表及邀请函(并附中文翻译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独资企业还需批准证书),身份证复 印件等有关材料,申请出国任务批件,所有提交的材料都 需与 B5复印纸大 小相同。法人申请出国须出示上级领导意见,(独资企业 应由投资方出具同意证明)。
(三) 审批时限
凡申报手续齐备,材料属实之团组,正常情况下均可在自申报日起的五个有效工作日内得到获准出国的任务批件(任务件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四) 本着对工作负责的原则,外办有向企业要求补交进一步证明材料并对初次接触企业进行实地经营状况考察的权利。因此顺延的时间不计算在正常的审批时限内。
(五)受理部门
区贸易发展局外事科


各服务中心电话:浦东 021-58360860 徐汇 021-64812315 普陀 021-62992277 卢湾 021-54651417 静安 021-62496048
上海工商注册网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